立方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21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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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立方律师事务所
1、立方律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以律师身份,经过国家严格考核和评估后,专业从事着作权或财产类别的民事、行政诉讼代理服务,并取得独占鳌头的律师事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一)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它文书。
二、立方合同特点
1.立方合同是双方在平等协商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自愿订立,不违反国家规定,且无纠纷的状态。
2.采用全面合同管辖原则,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将来签署的合同成立就应履行,而不能单纯因为某个具体的标的物与另外一方当事人不具有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立方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得到实现,避免对自己的权益造成损害,减少诉累,更好地维护整个合同的安全稳定。
4.立方合同的内容既包括标的物,也包括货币;既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要照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如果出于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切实保障,则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责任归属便会得到体现,变卖、毁损、隐匿合同的标的物及寄存物也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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