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尹小姣 律师|时间:2017-10-16|927人看过
很多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羁押,家属难免惶恐不安,四处找关系、托门路,了解情况。
如果有人因涉嫌犯罪而被羁押,家属的第一选择应该是:委托律师会见。
律师会见,是犯罪嫌疑人家属了解案情的直接途径,更是律师有效辩护的前提。
现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律师会见实践,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相关问题整理如下:
第一,侦查期间,什么样的人能作为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非律师不能作为辩护人,因此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有权利以辩护人身份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第二,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有权利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第三,律师去羁押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持有什么证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第四,侦查期间辩护律师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服务:1、法律帮助;2、代理申诉、控告;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5、提出意见。
第五,律师会见享有的权利: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侦查机关批准,但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除外。
律师提出会见申请,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超过48小时,根据案情需要会见时间和次数不受限制。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不派员到场,不被监听。
第六,律师会见遵守的义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办案机关和看守部门关于会见的规定。
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违禁的物品。
不得将通讯工具借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第七,律师会见在实践中注意事项。
1、接受家属委托应当核实身份。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法律规定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的其他亲友无权委托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2、提前告知委托人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对于家属利用律师会见的权利,想让辩护律师在会见时从事法律规定之外的行为,对此应当明确拒绝。
3、去外地较远的看守所会见被羁押人,注意先打电话咨询预约。
现实中不同地区看守所许可律师会见的条件可能稍有不同:有的看守所律师会见需要提前预约,有的看守所可能除了查验律师执业证、委托协议、律师会见函,还要查看律师身份证,委托人与被会见人身份关系证明等,对此应当提前了解,避免因细节问题导致无法会见。
4、家属陪同律师会见的,提前讲明律师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家属是进不去看守所,但是也有的看守所,家属是可以进入办公区域,而办公区域和律师会见室之间没有隔离,由于家属想见被羁押人心情迫切,很有可能自己闯入律师会见室,对此情况应该注意。
5、原则上在会见时,不应该传递任何物品,如有必要可以通过看守所转交。
对于被会见人请求给家属转达电话、数字号码、银行账户密码之类的话语,应当慎重对待。
6、会见时知悉的被会见人秘密,应当保密。
但是,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7、注意询问被会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被羁押时生活状况,告知家里一切安好,精神上适当安慰鼓励,会见完毕后将被会见人的情况告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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