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的故事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4 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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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的故事
北京优秀律师的故事
北京优秀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一、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义务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必须履行与犯罪嫌疑人同等的职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代理人;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3)参加诉讼活动;4)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 根据上述规定,在我国,律师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服务对象。 这些权限划分将由律师实际操作调整,因而有效降低了诉讼风险和纠纷处理成本。
二、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义务
(一)接受委托
律师担任辩护人,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状和有关证据材料。 当事人拒绝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协议无效的除外;不按时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催告申请人另行指定承办人并说明退费情况。
(二)接受聘请诉讼代理人
1、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进行技术培训,争取当事人谅解;争取减少当事人的财产损失;争取缓解当事人经济困难,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
2、接受委托,代理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接受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人,参加非诉讼活动,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和方案;接受委托,修订、完善律师函、法律文书和其它法律文书,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写诉讼请求和建议,办理委托其他法律事务。
3、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4、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决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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