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4 1:00:00
375 人看过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什么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监督法》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制定或者拟发布的规章等有关规定。
第二条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争议的权益;不得向仲裁机构、税务机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团体推荐、介绍律师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参与诉讼业务。
第三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四条律师履行下列义务:
(1)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不得迟到早退;
(2)不得因工作原因而无正当休息;
(3)保持优良的心态,认真工作,尽责完成本律师已经完成的法律事务工作;
(4)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办公地点,隐瞒与案情有关的重要事实或纠纷;
(5)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