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流程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2 1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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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流程
一、刑事案件开庭流程
1、立案
(1)我们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这些证据包括电子邮箱和手机短信;
(2)调取与案情有关的人物照片或其他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时,还必须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审理阶段
(1)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3、宣读判决书
(1)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宣告判决前,以及送达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2)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自决定再审之日起六个月内将上诉状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3)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4、宣判
(1)当庭宣读判决书的,应当记明来源,并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名称)等基本情况、上诉请求和理由等。
(2)宣告判决时,还应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5、判决结果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宣告无罪。
(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规定进行了审理。 除了上述情形外,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涉外案件,合议庭还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也可以申请延期审理。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二、刑事案件开庭需要遵守哪些规则
1.严禁非法拘禁、强制传染病人员入场;
2.未经批准不得聚众闹事;
3.未经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在公共场所临时使用警械、消毒设备;
4.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5.对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吓迫当事人继续作品演出的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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