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3 1:50:00 375 人看过
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刑事案件的期限是怎么样的? 1、在侦查阶段; 2、审查起诉阶段; 3、审判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上述情形应当认定构成犯罪,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权委托辩护人。 二、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是什么? (1)开庭审理阶段。 这里的开庭审理,是指由书记员写好文书后将起诉书副本送交给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并由被告人进行举证质证的审判活动。 (2)法庭调查阶段。 这里的法庭调查,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各自举证、发表意见来揭露案件真实情况的活动,也就是说,是否存在证据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而不是像侦查一样地去查明案件的全部。 如果案件的情况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证据确凿属实,那么,就应该做出开庭审判的裁决,不会再开庭审判了。 (3)法庭辩论阶段。 这里的我支持你的观点,我愿意参加辩护,是你的起诉状的主体资格已经确立,而且你必须是案件的受害人。 如果你不同意法庭调查结束,还有可能被退回补充侦查,也有可能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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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林和友律师

林和友,男,汉族,中共党员,湖南大学经济法学毕业,湖南湘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系邵阳市律师协会专职民事委员会委员,邵阳市洞口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刑事、民事、行政、商经法律领域有自己独到的法律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