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简花 律师|时间:2022-06-21|19人看过
裁判要旨
被告人在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其目的虽然是为了救治被害人,但当其认为被害人已经死亡后,又将被害人遗弃后逃跑。
其时被告人的主观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从积极救治被害人,到为逃避法律追究弃尸逃离。
被告人在案发前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报案,但仍故意隐匿直至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特征,构成“肇事后逃逸”。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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