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0 23:30:00 375 人看过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咨询刑事律师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他们相互之间有犯罪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不是因为被告人过失而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就应该在知道自己无罪后及时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律师接待来访者必须2人,以便互相监督与确保安全; 2.律师办理会见案件必须带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经批准文件); 3.如果办理会见手续前,律师还得向办案部门提供办案场所的规划图纸和警务处室; 4.办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执业活动中禁止从事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5.办案人员在会见时至少1人患重大疾病,正在接受治疗的,除征得医生同意外,均应由其主管的医学专科教育机构负责会见; 6.律师要严格遵守会见场地、通讯设备、交通工具、通讯方式等有关规定; 7.办案人员不得为个人牟取利益; 8.律师办案时,不得私下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持械进入会见场所的人; 9.律师会见时至少3名执业律师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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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武君律师

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03年入党,98年注册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擅长案件类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依法依规低收费,尽心尽力办案件,竭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跨省异地案件经验丰富,能征惯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