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22 0:50:00 375 人看过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一、行政复议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下列材料: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和有关法律规定; (2)被处罚人的身份证明; (3)复议机关作出的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凭证; (4)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复议是由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进行而开始,直至设立行政复议机构为止。 行政诉讼属于非官方行政管理职能范畴,受到行政机关的监督和领导,所以只有在符合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才可适用。 对行政复议的审查很严格,但是,实践中绝大多数都把它当成了行政诉讼的审判类型。 因此行政复议实际上也是一种司法活动,通常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也就是说,除了向国家行政主权机关申请复议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行政复议申请做出决定。 而行政诉讼的审查则比较严格,即只有行政复议机关负责审理,没有行政复议法院,只有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部门和机构等。 2.受案范围不同。 行政复议原先是由国务院行政复议机关管辖,因此,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一般由该机关负责受理。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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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响林,湖南大学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湖南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楚信律所刑事辩护团队骨干成员、知识产权团队发起人、交通频道特邀点评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纠纷。执业以来,已承办各类案件数百起,多年的执业经历已积累了丰厚的文字组织及法律理论功底,临场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诉讼中,无论大小案件,都会认真细致对待,每次代理案件与出庭辩护时,都会沉着冷静、随机应变,不会疏忽任何一个对案件发展有利的细节。在发表辩护和代理意见时,从不哗众取宠,无论将来法官在判决中是否采纳他的意见,都会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理论,将涉案的法理和证据陈述到位,不留任何疏漏。这种执业理念和办案心态,多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和法官肯定。曾先后担任王某、唐某贩卖毒品案件的代理人,成功地使二人由死刑改判为死缓;民事方面,成功代理上百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使受害者都获得比较理想的赔偿金额;在知识产权方面更有独到之处,担任湖南某知名企业商标侵权责任案的代理人,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律师执业证:14305201510794167 手机:18692958743 13873927513 QQ:809749574 办公电话:07395325024 执业感言:怀仁爱之心,尽服务之责,扬正义之剑,维弱者之权。工作作风:一诺千金、诚信为本、雷厉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