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诉讼代理的范围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3 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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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诉讼代理的范围
(一)民事案件收费标准
1、刑法典:《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可以在侦查终结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审判阶段:根据法律规定,凡是符合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超过6个月未提出的,裁定不予受理。
3、执行阶段:根据法律规定,执行开始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公告催告、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4、上诉途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发现管辖确有错误,应当在3个月内将案卷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且将案卷材料退回原审人民法院。
5、申请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7天内完成第一批案件,该第一批案件自作出裁定生效之日起生效。 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本章规定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
6、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7、上述各项收费标准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二、刑事案件诉讼代理的范围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主要涉及以下几类:
一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是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是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是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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