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诱骗客户买卖股票是否构成欺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4 0:00:00 13 人看过
证券公司会招聘很多的证券经纪人推销证券服务,而有些证券经纪人可能会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客户进行证券投资。而有些经纪人为了业绩,会诱骗客买卖证券,而这种行为会不会构成欺诈?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够为大家解答。

一、经纪人诱骗客户买卖股票是否构成欺诈

在司法实践中,经纪人诱骗客户买卖股票造成亏损的,会不会构成欺诈是比较难认定的。如果经纪人为了佣金,诱导投资人买卖股票,或提供虚假、误导信息的,一般可认定为欺诈。

《证券法》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八十九条 根据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投资者可以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的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证券公司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误导、欺诈等情形。证券公司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证券欺诈客户有哪些行为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欺诈客户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4)私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证券,或者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尽管法律规定了经纪人“不当劝诱”构成欺诈,但是在实践中,投资者根据经纪人提供的虚假投资建议导致亏损的情况,是否构成经纪人对投资者的欺诈,不易认定。

证券经纪人向客户提供建议并不违法,甚至可以说这是很多证券经纪人的工作职责之一,股票买卖等证券交易行为本身就存在风险的,不能因为证券经纪人提供了无效、错误的建议,导致亏损的出现,就认定经纪人欺诈。

经纪人诱骗投资者买卖股票是否认定欺诈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依据《证券法》规定,证券活动禁止欺诈等的市场行为,如果经纪人为了佣金,去诱导投资人买卖股票,或提供虚假、误导信息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欺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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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云律师简介: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2011年3月被隆回县人民政府、隆回县委评为“二0一0年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3月被隆回县司法局评为“二0一二年度优秀律师”;2016年3月被隆回县司法局评为“二0一五年度优秀律师”;1977年8月生,邵阳市隆回县人。2001年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2006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2007年取得司法部A级法律职业资格。专职从事律师工作13年以上:具有扎实、精深的专业功底,独特的办案思路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处理各种专业法律事务;更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具有很强的案件实务操作能力,工作作风严谨务实,多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本律师工作理念:不畏权势,仗义执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民事侵权、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纠纷等相关诉讼业务,微信手机号:15115955866。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被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08—2011年度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邵阳市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邵阳市2017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隆回县2017年、2018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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