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黎宏 律师|时间:2015-10-20|2969人看过
为保障消费者就餐安全,相关部门正在制定首部《餐饮企业安全经营规范》国家标准,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标准拟规定,餐饮场所营业区域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2个;餐馆营业场所应设置应急广播和报警装置和安全逃生路线图等,同时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标准将适用于包括名称为餐厅、酒家、酒楼、饭庄、饭馆、菜馆、小吃专营店的所有餐饮企业。(《法制晚报》10月27日)对餐饮类等消费人员聚集的场所制定安全规范,从制度上排除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发生后尽量减少损害的程度和规模,应该说相关部门的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但对照其规定的具体内容,我们有理由担心其执行中的实效。有一定经营规模的星级酒店早已达到上述规范的要求,规范对他们没有实际意义。而对一些“饭馆、菜馆、小吃专营店”,特别是一些营业面积只有几十个平方甚至几个平方的街边小店,则是不可承受之重。本来只有一两间房的面积,让他开不少于两个的安全出口,岂不是逼他直接开成大排档。本来是一个夫妻店,固定资产无几,晚上收工,拿好现金关门走人。你让他24小时值班,无非是把白天的餐桌改作晚上睡觉的铺板,如此一来卫生安全又如何保证?这不由让我想起前一段北京市相关部门制定的针对包括餐饮场所在内的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执行状况。有些小饭店根本无法划分出吸烟区和无烟区,无非是用纸板制作几个“吸烟区”,“无烟区”的牌子散放在不同的餐桌上。看到客人在“无烟区”抽烟,赶快把邻桌的“抽烟区”牌子与该桌的“无烟区”牌子换一下。“无烟区”的客人对面或旁边就有人在吞云吐雾。如此禁烟,除了让监管部门限于尴尬和提高小店经营者的“智慧”,实有何益?我们的社会发展水平和饮食消费习惯决定了餐饮消费的多层次需求。星级酒店毕竟只能满足少部分人的需要。星罗散部的各种“饭馆、菜馆、小吃专营店”对平常百姓不可或缺。尤其是在当前金融危机波及之际,政府多开就业机会恐尤不及,人们对日常支出也会更精于算计。如果让一些小店因不能满足上述规范的要求而关门大吉,是否顾此而失彼了?另外,关于生产场所及公共场所的安全,我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其他一些法规、部门及地方规章均已有了明确的规定。我们一段时间内安全事故频发主要不是无法可依,而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有法不依,监管不力或缺失。在此种状况下在增加更多的行业规范又有何益?无非是在新的安全事故发生时,行业管理者为自己事先设定的一个免责借口:我们已经制定了安全规范,但经营者没有很好的执行。10月28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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