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人要是签发空头支票构成票据诈骗罪吗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4 0:00:00 13 人看过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有一种票据是支票,生活中经常有签订空头支票的情况,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那么出票人要是签发空头支票构成票据诈骗罪吗?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

出票人要是签发空头支票构成票据诈骗罪吗

虽然签发空头支票是一种严重的票据违法行为,但是并非所有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都与诈骗有关,关键要看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过失签发空头支票的,不构成本罪。如何认定本项中的“签发空头支票行为。

第一,行为人完成了支票出票行为。支票出票是指出票人制作支票并将其交给收款人的行为。支票出票包括两种行为:支票制作行为和支票交付行为。只有两个行为都完成,才能认为支票出票行为完成。如:张某填写了支票并且在支票上签字盖章,然而因故没有使用而将它锁进了抽屉。后因其他事情查到这张已填写的支票,其时张某的支票账户已经出现空户现象。因为张某没有将这张支票交付,所以不能认定为签发空头支票。

第二,行为人签发了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分为几种情况:一是出票时账户内没有资金,持票人提示付款前也未存入资金,账户一直处于空户状态。二是出票时账户虽有资金,但是资金不足,所开票据金额超过存款金额。持票人提示付款前也未补足资金,账户一直处于欠资状态。三是出票时账户内有足够资金,行为人在持票人提示付款前提空了存款,造成账户突然空户现象。在上述情况下签发支票,都认为是签发空头支票。

第三,行为人骗取了他人的财物,指行为人将签发空头支票作为支付手段,实际不付对价地获取了他人的财物。财物一般是商品货物或其他有经济价值的物品。获取是指事实上的占有控制。

认定签发空头支票,关键在于把握行为人对自己银行账户资金情况的认识程度。笔者认为,行为人在签发支票时,对自己在银行账户内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应当具有明确认识,并且在签发支票后,对其账户资金不存入或不补足,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罪过。

“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是滥用票据权利进行票据诈骗的另一种常见方式。《票据法》第83条规定:“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应当预留其本人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与签发空头支票诈骗的认定类似,在认定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诈骗时,应注意行为人是否出于故意,是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另外,所谓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一致,既包括全部不一致,也包括部分不一致,只要是故意使银行审核时拒付即可。

司法实践中发生的,行为人在签发支票后又故意更换其在开户银行预留印鉴之一部或全部如何认定?笔者认为,这种情形与签发支票后抽逃资金使支票不获支付的情况是类似的,其实质还是一种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行为。只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更换预留印鉴以使其签发的支票不获支付,就完全符合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当然,如果行为人因正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代理人更换等变更预留印鉴,致使先前开出的支票被拒付的,则另当别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付款的条件。实践中,我国很多地区在支票业务中都使用支付密码。如果行为人签发密码错误的支票,同样会被银行拒付。另一个实践中常发生的问题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的密码不一致,但与预留印鉴一致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能否定为票据诈骗行为?这是票据诈骗罪立法中的一个明显漏洞。上述行为是一种很典型的票据诈骗行为,与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一致的支票进行诈骗几无二致,但是印鉴毕竟不同于密码,即使对印鉴做扩大解释,也无法包含密码。因为新《刑法》第194条对此无明文规定,所以对上述行为不能按“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一致的支票”行为定罪,只能以普通诈骗罪论处。

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做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①汇票、本票在签发时必须有一定的资金保证票据兑现,如果明知账户没有资金或者没有资金保证,却仍然签发汇票、本票,就是一种诈骗行为。所谓无资金保证,是指票据的出票人在承兑汇票、本票时不具有按票据支付的能力。关于汇票、本票无资金保证的认定标准,认为应该以汇票、本票到期付款时没有票据支付能力为认定标准。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逃避票据支付义务,骗取他人财物,其罪过特征是明知自己银行账户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而且明知自己所签发的汇票、本票不能得到承兑或者保证,仍然故意签发汇票,本票。所以,行为人的认识包括对银行账户资金状况的认识和对所签发的汇票、本票是否能够得到承兑或者保证的认识。

②所谓虚假记载是指在汇票、本票上记载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除票据签章以外的票据记载事项的行为。一般从以下几点认定票据虚假记载行为:一是在票据上记载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票据事项;二是记载事项只能是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如果记载的是虚假的签名和印章,则属于票据伪造;三是必须在票据有关事项的空白处直接记载。四是虚假记载必须出于诈骗目的。票据虚假记载和票据的变造区别在于:前者直接将虚假事项记载于票据上的有关事项空白处,而后者是将票据上已有的记载事项内容加以更改。在刑法上,在出具汇票、本票时实施虚假记载,也是票据权利人实施的一项票据诈骗行为。

票据虚假记载行为仅仅限于汇票、本票的出票环节,而不包括票据背书、提示承兑、付款以及保证环节。如在后面各环节对票据的记载事项进行补充、修改则可构成伪造票据,或者变造票据。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劳动争议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注销了债权债务怎么办
犯罪人投案自首怎样处罚
特邀律师:
刘品律师
刘品律师 邵阳

刘品律师,咨询电话:13907397988。本科法学专业,系退役军人,曾在政府行政单位工作五年,湖南大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与承办法官有效沟通,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严格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刑事案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 支票的业务要点与应用实务

    支票的业务要点与应用实务

    2022-01-0412人看过

    支票的填制与管理一、概念解释为使开户单位随时可以与开户银行办理支付项业务,或使朋支票办理付款及单位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结算在银行存款的额度内,开户单位均可向开户银行领购支票,企业一般保留一定数量的空白支票以备使用。二、业务要点空白支票必须由专

  • 开具开空头支票如何处罚

    开具开空头支票如何处罚

    2022-01-0412人看过

    开具开空头支票的处罚措施有:1.若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关于开具开空头支票如何处罚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支票相关法律法规

    支票相关法律法规

    2022-01-0412人看过

    我国自票据法出台后,对很多种票据都有了明确的行为规范,这也是为了保障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那么关于支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中国票据法上的支票相关法律条文如下:第八十二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

  • 什么是划线支票

    什么是划线支票

    2022-01-0412人看过

    支票的种类主要有三种: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一说到划线支票,大家都傻眼了。什么是转账支票?现在就让小编来告诉大家什么是划线支票吧!划线支票,又称为平行线支票或横线支票,是指票据权利人或者义务人在支票的正面划两条平行线,或者在平行线内

  • 支票有哪些种类

    支票有哪些种类

    2022-01-0412人看过

    支票作为票据的一种,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金融机构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相应金额的一种凭证,实践中存在的支票种类有很多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现行的各种支票的简要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支票的种类1、记名支票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