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6 20:00:00 375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1、协商和解,在双方自愿原则下,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但应注意:当事人一般不能直接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和解请求;因为这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客观情况,所以这种情况也很难得到保障。 2、调解,在双方自愿原则下,如果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或者由仲裁机构来调解,就可以进行调解。 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那么法院将不予受理,并且将依法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决书。 如果调解协议已经履行,被执行人仍然不履行的,申请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3、仲裁和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基础上,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特别程序选择审判监督程序(简易程序)。 4、诉前财产保全,即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5、民间小额借贷诉讼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如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住所地的乡镇政府颁发的工作证;企业单位推荐书等。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委会、村委会、社区等与其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组织或个人的身份信息;申请保全措施的相关凭证如房屋产权登记薄、居委会、公安局等证明材料;法院开庭通知书等,以便核实有关情况。 (3)诉讼案件的受理通知书。 (4)举证通知。 (5)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报送举证通知书的,诉讼案件受理后立即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各方互相辩论,就具体问题进行最后陈述,表达自己的看法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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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军松,男,汉族,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南省邵阳县人,曾在执法部门专门从事执法工作22年,后辞去公务员职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担任湖南省东放明(邵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优良的沟通协调能力。本人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从事专职律师以来,始终秉承“诚信、正气、专业、执着”的执业理念办好每一个委托案件,并能将案件信息及时、有效反馈给委托人。现办理行政诉讼、刑事辩护和民事案件近四百件,其中包括担任数十起境外电信诈骗案、涉黑涉恶案件、走私运输贩卖毒品案中被告人的辩护人,审理法院均采纳了本人的辩护意见,作出了有利于被告人判决;代理了数十起诉讼标的均超过三千万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和合伙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