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与寻衅肇事罪的界限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8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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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与寻衅肇事罪的界限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律师
1.我国对于寻衅滋事罪的相关立案管辖是这样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受犯罪分子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限制。 如果被害人实施了前款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随意殴打他人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者聚众哄抢他人财物的;
(五)在公共场所起哄闹、冲击报复的;
(六)持凶器威胁、侮辱他人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寻衅滋事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限是什么
两种性质的犯罪都必须同时具备,只有司法工作人员进行这些类型的犯罪活动时才能成为两种性质的犯罪。 但两种性质又有所差别:
(1)寻衅滋事罪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寻衅滋事是行为主体的过错形式,也是本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2)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3)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干预他人正常生活及妨碍他人通风、采光、休闲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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