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人是什么意思国外的刑法律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3 12:10:00 375 人看过
刑事辩护人是什么意思 国外的刑法律师 一般情况下,国内的刑事辩护人都会和当地的公检法联系,而且是在当地的律所签订合同,并且是由当地司法局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面有注明。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不能得到确定,那么这份工作属于非律所专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八十四条【侦查阶段】对于发现新的证据,应当及时调取,必要时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对于补充侦察的案件,复杂的线索,经批准后可以延长三个月;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六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代理诉讼的委托人是指受委托人的基层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其代理权限主要有:代为参加诉讼活动;接受各类案件的申诉;代为提供法律咨询等。 代理的范围仅限于刑事诉讼代理,即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后,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义务包括: (1)受委托人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判处拘役、管制等行政处分的; (2)受委托人民法院认为委托人民法院尚未收集的有关证明犯罪事实的材料,需要将有关材料交给有关机关办理的; (3)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保障诉讼代理无误,按照本法第九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4)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了解案件的最终情况和双方争议的焦点; (5)代理人承认错误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纠正; (6)受委托人民法院追究委托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应约束力; (7)受委托人民法院追究代理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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