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委托代理人职责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2 1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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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委托代理人职责是什么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委托代理人的职责规定
1.为自诉案件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出庭支付劳动报酬等。
2.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各类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接受当事人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3.其他应由律师事务所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协商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二)指定辩护和代理
1.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2.代理申请取保候审;
3.代理起诉和控告,维持原判决;代理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
(三)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和控告。
1、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提出保证金纠纷案件的委托代理人;
2.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提出保证金纠纷案件的委托代理人;
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代理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2.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被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或者代为收集证明材料,进行辩论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律师;
4.公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具体包括: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5.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6.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但是只能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且该上诉部分必须是指向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否则就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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