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2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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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是什么
一、承办律师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时间,承办律师有权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委托辩护人。
二、刑事案件开庭程序
1、审理前准备,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和写起诉状,如物证、书证等,然后移交到检察院立案侦查。
2、开庭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由书记员或公安负责人担任审判长并将会见通知至少2名副本。
2.开庭
1.先是核实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确认案件事实,作出处罚:
(1)依法改正错误。 例如,对未经批准不予执行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或对超期不执行的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这些都是未经批准不得执行的。
(2)根据法律规定,合议庭决定是否开庭审理。
4.开庭。 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合议庭还可能延长审理期限。
三、辩护人
1、代理人
辩护人是律师的基础,律师在代理他人之诉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辩护律师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时也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辩护律师在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辩护律师的代理意图是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因此辩护律师在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过程中就应当积极地参与到我国宪法赋予我国的民事诉讼中来。
2、代理人
代理人是律师在诉讼中代替自己行使诉讼职权的工作人员。 在刑事案件开庭审理时,律师应该为委托人做笔录、发送邮件,让被告人了解案情,同时也为被代理的人保密,以免给案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辩护人
代理人,即律师接受委托后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或者控告,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解除委托关系,消灭案件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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