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安置对象户口迁出是否有居住权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 0:00:00 10 人看过
设立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与户口无必然联系,只要合同还在有效期内,居住权人享有的居住权就不会消失。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一、民法典中安置对象户口迁出是否有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与户口无必然联系,只要合同还在有效期内,居住权人享有的居住权就不会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是否可以转让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可以进行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设立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与户口无必然联系,只要合同还在有效期内,居住权人享有的居住权就不会消失,希望大家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协议是否有效力
民法典中中标方不履行合同可以终止吗
特邀律师:
黄骥骦律师

湖南大学刑法学研究生(全日制),被评为2009年度优秀研究生,另获得华中科技大学英语专业双学位,研究生毕业以后在邵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10年,任仲裁庭庭长,并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现担任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 民法典业主委员会可以侵犯业主权利吗

    民法典业主委员会可以侵犯业主权利吗

    2022-01-019人看过

    业主委员会不可以侵犯业主权利。不管是谁都是不可以侵犯他人的权利的,所以业主权利也是不可以侵犯的,如果业主委员会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那么受侵害的业主是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的。

  • 民法典哪些属于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民法典哪些属于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2022-01-019人看过

    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一般包括了楼道、电梯、外墙、车辆出入栏杆等广告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制售水机、快递柜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物业用房、经营用房租金收入等等。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有哪些

    2022-05-1119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中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所有人对其专有部分享有独自占有、使用的专有权,对共同使用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建筑物的整体享有成员权,构成的建筑物的复合共有权。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 小区收费停车场被盗无监控如何维权

    小区收费停车场被盗无监控如何维权

    2022-01-0412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物业公司为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时,物业公司可以收取业主的物业服务费,而车主将车停在小区的,小区还会收取停车费或者管理费,那么小区收费停车场被盗无监控怎样维权?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三种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三种

    2022-01-0513人看过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及成员权三种。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可以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建筑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三种的其他相关问题,下面小编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