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3 20:30:00 375 人看过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一、劳动者的劳动仲裁裁决是不是就生效了呢?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当事人未尽到劳动义务或者上列义务而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当然劳动争议仲裁也有例外情况: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协议属于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竞业限制或者约定解除等约定。 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程序 1、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和地点。 首先应该到发生劳动纠纷后15天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如果没有被仲裁裁决拒绝的话,你需要在15天内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且在15天内递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如果劳动仲裁不能给你造成损失,你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仲裁机构作出劳动仲裁裁决后15天内送达裁判文书给劳动仲裁委员会。 如果没有给你造成影响,你需要在15天之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委会收到裁决文书之后,经审查,认为裁决不正确,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执行程序规定的义务的,应当裁决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认为裁决错误的,应当通知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决。 3、仲裁裁决书送达地点。 双方都提起诉讼的,应该在劳动仲裁庭开完庭前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如果仲裁不受理,那么应该在开庭10-20日内提交仲裁裁决书,如果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则需要在5-6个月之内提交答辩状。 4、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地点。 劳动合同履行地包括劳动合同履行地、变更登记地、终止履行地和被辞退人住所地。 所以,只要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就足够了,无论是拖欠工资还是延长退休手续,均须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来处理。 5、仲裁裁决结果的送达方式。 劳动者可以将其在送达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的公告、联系电话等送达相关材料,也可把送达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它们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留置送达、委托代理送达等送达的方式送达劳动合同。 6、劳动仲裁员收到劳动争议案卷后,应当进行初次庭审。 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各种渠道获取有关对劳动合同履行有利的证据,比如证明已经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情况的书面凭证、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明等。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则应当采取这些送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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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 邵阳

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自大学期间便进入当地知名律所实习,十几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案件经验。擅长婚姻家庭纠纷。自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坚持庭前做好调查,庭后坚持跟进,为当事人做好案件分析与案后建议。每年代理的离婚案件有相当一部分调解成功或起诉一次即成功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