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要求返还无因管理债务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4 0:00:00 13 人看过
一般来说对于债务这些的话是需要妥善地进行处理的,如果债务是物品的话,那么应当妥善的保管,对于返还无因管理债务的要求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怎么要求返还无因管理债务

1、明确请求范围。

即哪些费用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般说,管理人若妥善为他人管理事务,并且其管理在客观上又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就下列费用提出请求:

(1)请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理人支出的必要或有益的费用。

必要或有益,应按照管理人支出费用时社会上的客观标准和观念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某个人的意志。

(2)请求清偿必要或有益的债务。

(3)请求赔偿因管理而造成的损失。

2、在进行管理活动时应尽心尽责妥善管理。

所谓妥善管理,从客观上来看,管理要有利于被管理人,使被管理人的财产少受、免受损失,或增加其利益,否则,尽管进行了管理活动。也不能向被管理人请求补偿,如造成被管理人的损失还应当负责赔偿。妥善管理还包括管理活动不得违背被管理人曾*示过的意思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此意思不得违背法律或社会道德。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那么首先应当明确请求的范围,还有对这个管理活动进行妥善的进行管理,要知道如果自己要请求赔偿的话,那么一般是属于管理上面有了损失,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债务人提存后还应当做什么
业务承包关系算雇佣吗
公司间债务纠纷怎么解决
特邀律师:
旷良勇婚姻/主任律师

旷良勇,免费咨询18397688886,律所合伙人、副主任,邵阳婚姻家事律师,洞口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洞口县花古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邵阳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旷律师始终坚持用良心办案,是一位实干派、专业型婚姻律师,深得当事人好评。如您选择信任,旷律师一定会用优质服务回馈您,不辜负您那份沉甸甸的信任。 旷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的代理,擅长代理各类疑难复杂离婚案件,曾创下一小时内为原告成功离婚的佳绩,曾多次帮助远在外省的原、被告通过远程视频调解,不前往审理案件的法院参加开庭即成功离婚。旷律师办理的离婚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起诉一次即成功离婚,其中有很多是起诉后几天或十几天内成功离婚的。部分经典案例如下: 一、代理原告张某诉被告刘某离婚纠纷,1小时内为原告成功离婚。 二、代理原告尹某玉诉被告欧阳某相离婚纠纷,帮助远在外省的双方通过远程视频调解,不前往审理案件的法院参加开庭即成功离婚(5日内离婚)。 三、代理过多起被告在监狱服刑的离婚案,均一次起诉即成功离婚。 四、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傅某某(精神病人)离婚纠纷,成功为被告傅某某争取188000元一次性经济帮助金,且张某某须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至傅某某百年过世,另外一套房子、一台车子也归被告傅某某所有。 五、原告尹某瑛(现役军人)诉被告尹某离婚纠纷案,代理原告起诉后33日内即成功离婚(办理过现役军人离婚案的律师不多)。 六、原告陈某诉被告宁某某离婚纠纷,代理原告起诉后10日内成功离婚。 七、原告邬某某诉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为原告起诉一次成功离婚并获百万财产。 …………

  • 民法典中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

    民法典中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

    2022-01-0311人看过

    无因管理是在没有法律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防止他人权益的受损,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的行为,无因管理是债权产生的情形之一,那么民法典中无因管理之债能不能行使抵销权的?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

    2022-01-0412人看过

    在没有法定的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他人的损失,自己主动的积极为他人管理事务,这种行为叫做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那么这种情况和不当得利有哪些区别?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民法典他人替自己还债算无因管理吗

    民法典他人替自己还债算无因管理吗

    2022-01-0614人看过

    他人替自己还债算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管理他人事务的人,只要其所管理的事务不属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客观上减少了债务人的物质损失和信用损失,那么,管理人和债务人即成立无因管理,他们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就是无因管理。

  •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2022-01-0412人看过

    债是指因合同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产生的权利或者义务,债包括债权和债务两种。无因管理是债权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在管理他人事务是,可能会产生费用,那么民法典无因管理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民法典无因管理人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民法典无因管理人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2022-01-0614人看过

    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无因管理人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呢?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