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兼职仲裁员怎样聘任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5/1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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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办案工作需要,依法从干部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机构的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律师中聘任兼职仲裁员。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兼职仲裁员怎样聘任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兼职仲裁员怎样聘任
1、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聘任一定数量的专职仲裁员,也可以根据办案工作需要,依法从干部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军队文职人员工作管理部门、工会、企业组织等相关机构的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律师中聘任兼职仲裁员。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九条
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三类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3、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办案工作需要,依法从干部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机构的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律师中聘任兼职仲裁员。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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