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22 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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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一、提供法律咨询
1、为公民和企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1)起草、审查合同;
(2)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论证;
(3)就争议焦点进行及时调解。
2、代写诉讼文书
3、制作法律文书
4、参与调解或仲裁活动,维护正当权益。
二、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
行政复议可分为四个阶段:立案→受理→开庭→执行。
1、首先,公安机关决定对你的案件做出不予立案决定之前,应该将不予立案的原因和理由告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它们依法给你答复。
2、经过公安机关的初次调查核实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者,即会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这种决定主要适用于:
(1)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让其监视居住;
(2)确需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3)除依法应当逮捕但未成年人或可能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以外,应当由看守所协助执行。
3、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您的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那么您应当向作出此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提出赔偿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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