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刑事律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8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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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有哪些,审查起诉期限有什么规定
河北省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有哪些,审查起诉期限有什么规定 一、河北刑事律师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害人的代理人;
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4.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1、准备好法律文书。 在法庭上,原告可以提出新情况、新要求,被告可以申请重新调查取证并作出适当裁决。
2、由法官陈述案件事实。
3、由法官宣布案件来龙去脉。
4、由法官询问各方举证的时间以及办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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