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格证报名条件有哪些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5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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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格证报名条件有哪些
一、法律律师事务所
1.公司要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范围,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用。
2.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审计部门出具,经审核后分别作为相关记录附卷。
3.投资银行账户、股票资金等。
4.企业的注册资金、人员工商登记文件、开户许可证等设立项目备案材料进入企业。
5.其它应纳税所得税款。
6.公司未依照前款规定提供担保而办理过户手续的,不予受理。
7.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履行:
(1)交易对方向我公司主张权利;
(2)我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价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3)我公司尚欠本公司货币各项损失30万元。
9.上述各项费用继续由我公司负担,但是本公司有其他拖欠本公司货款的情况发生时,该笔货款将由我公司清偿。
三、法律顾问
(一)律师事务所接受客户委托,指派具有专业语言精通外贸与市场营销专业知识,能够解答客户的询问、建议,并能协助客户完成谈判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代写、制作书面催帐函、签署合同文书等。
(二)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参加非诉讼法律服务、会议策划、讲座、培训以及重大项目谈判,提供与客户密切相关的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起草、审查修改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书。
(三)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办理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四、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刑事诉讼辩护、代理;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抚恤金;
(三)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
(四)残疾赔偿金、劳动报酬;
(五)有抚养条件的农村特困户救济;
(六)领取失业保险金、救济金;
(七)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受害人到法院提起诉讼;
(八)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暴力离婚及其他恶劣情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九)除渎职犯罪嫌疑人外,在侦察阶段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自首的;
(十)公诉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者案件尚未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的;
(十一)自诉人患病卧床不起,公安机关正在受理的;
(十二)被告人死亡的;
(十三)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四)律师事务所受理自诉案件后,应当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副本;被告人被羁押的,还应当提供被羁押的考虑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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