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证办案流程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4 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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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证办案流程
(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1、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请核准或者决定逮捕的,应当书面通知立案侦查的单位和个人;
2、被拘留的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只能口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他辩护人接受后可以代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3、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委托代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进行审阅的,应当将原告收集的物品移送给辩护人、见证人并由辩护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如何防止这种人再次犯罪?
(一)律师必须依照规定披露有关案情的线索。 如果有关部门没有按规定披露的线索或者隐瞒了足够的线索,也不能采取侦查措施。
(二)律师必须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因为这些线索或者隐瞒的信息有可能影响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从而也会造成案件的错失。
(三)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秉公执法,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四)律师应当忠诚于案件的各项事实,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担任侦查员、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的非工作人员职务。
(五)律师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向司法机关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六)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支付费用。
(七)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谋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支付介绍费等非财产性利益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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