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8 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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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一、强制执行律师
1.律所的法律顾问,不能只看律师名气和实际工作内容;
2.律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资格证书,可以从事法律服务。
3.对于被申请人强制执行,律所会委托具备丰富诉讼经验的专门律师进行辩护。
4.被申请人提供了财产状况、支付能力或合同履行能力等情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认定为强制执行依据。
二、民事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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