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强制执行程序怎么进行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2 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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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强制执行程序怎么进行
一、强制执行律师
1、强制执行律师是指依法负责并且能够胜任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律师。 根据《律师法》第五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忠于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权利;不得干预他人代理或者辩护。 律师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办理了有关案件的申诉和控告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但是,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由检察院自行立案侦查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时候也可以适用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律师强制执行程序怎么进行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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