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刑事律师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公安机关要将羁押的决定告知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 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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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刑事律师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公安机关要将羁押的决定告知
一、中山刑事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公安机关要将羁押的决定告知报案人和家属。 报案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也可以自行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有管辖权的司法局打电话或发邮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没有再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七)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证据收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书证必须是原件;
2.物证必须提交原物;
3.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副本等;
4.如涉及国家秘密,则提供原件核对确认;
5.提交的证据材料必须是原件,原件未经复制,原件在国家保存数额较大的证据;
6.如果涉及国防、外交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提出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军队立即开始实施战备检查、作出国际准备工作的情况;
7.提交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视听资料;
8.提交的证人证言、照片、书信等;
9.受委托代为调查取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鉴定意见;
10.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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