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0 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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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律师事务所
(一)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职责: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业务;代表委托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进展情况并出具律师函,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予以必要的答复;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以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各类手续;代表委员会处理相关民事纠纷。 律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委托人的正常活动,但是禁止委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而耽误工作或者影响业务开展。
(三)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向委托人了解案情,及时告知委托人需要咨询的事项。
(四)律师事务所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及时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出律师函,说明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和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还委托人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客户的服务费用等。
(五)委托人对委托事项的真实性无异议的,应当签名盖章,注明收到日期。
(六)委托事项属于下列范围之一的,不另行收取费用:
1.未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用的;
2.擅自终止审理、撤销或者变更的;
3.重复起诉的;
4.侵害委托权利或者争议被确认无效的;
5.其它导致委托人损失的情形。
(七)法律顾问承担的义务
(八)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当将委托事项通知委托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是否安排律师提供专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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