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从事什么业务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1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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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从事什么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哪些情况不适用于法律援助
1、因申请人过错责任侵权引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申请人提供了证明损害赔偿的证据,且侵权行为发生在现实交易中,该证据确凿具体,并且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那么此时受理法律援助的律师就能够应对这种情况,同时也会减少风险。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民事诉讼,由原承办律师主张赔偿,原则上应当先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司法鉴定,若无相关证据支持,则可由申请人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鉴定。
3、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由原承办律师主张,则可由原承办律师主张,由承办律师主张,由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若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由原承办律师主张,由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主张,由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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