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执业规则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9 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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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执业规则是什么
一、司法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简称为《通知》)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保障委托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查阅、复制本行业内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授予律师从事职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声明以及委托人单位作为律师参加诉讼的决定等法律文件。
二、司法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问题,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监督和监督律师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刑事警察法》、《律师法》、《律师收费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对接受委托进行诉讼活动,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规则》、《律师惩戒措施规则》、《律师事务所违纪案件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制度;坚持以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为辅的原则,切实防止因办案不力导致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增加的情况。
三、本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2年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十五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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