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工作要求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9 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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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工作要求是什么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上的决定性作用,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了更加具体的工作要求。
(一)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增强各级人民法院办案质量和效率。
建设法治政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各级人民法院对法治工作负责到底,积极推进依法执行、依法保障执行工作,确保两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履行和谐安排,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顺利进行。
(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增强各级人民法院执行能力。
坚持以事前防范控制为主,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为辅原则,严格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各级人民法院应认真搞好承办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的预防工作,及早审查案件材料,妥善解决案外人参与诉讼、调解、仲裁活动所需的财产权益纠纷,为案件正确判决提供源源不断的可供证据。
(三)加强法律援助,使更多的人能够得到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为维护和改造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起到榜样的作用。
(四)规范办案流程,健全工作机构。
建设法治政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政府的必然选择。 随着社会法治观念和法治方式的逐渐增强,公民法律意识也会随着法治工作制度的健全完善而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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