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民事案件的程序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3 16:30:00 375 人看过
办理民事案件的程序 一、办理民事案件的程序 1.立案: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 2.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其他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签名或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3.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4.法庭辩论包括: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官发言;互相答辩;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5.评议和宣判。 6.开庭审理阶段具体安排: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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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晖律师 邵阳

本人,男,生于1974年7月,法学本科学历,曾任湖南新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湘知远律师事务所,自1999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忠于事实和法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办理了各类案件数百件,尤其擅长刑事、金融、保险、公司等诉讼业务。并担任多家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重调查、重证据,认真踏实,业务水平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态度良好,多次获得省、市“优秀律师”,湖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律师”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