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自诉状怎么写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3 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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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自诉状怎么写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情形
1.在侦查阶段,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与本案无关联;
(2)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
(三)其他正当理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辩护人是独立实施犯罪的,对于不同性质的案件,有不同的权利义务承受方;对于同一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承受机会。
二、刑事案件自诉状怎么写?
1、自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如果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要写明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导致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3、自诉人身份证明: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出具的,应当写明已经受理或不予受理。
(2)自诉人身份证明:如委托办理则需要提交委托书,委托函应当写明受委托人、受指派办理的律师。 如果委托了律师,还需要说明律师的姓名、律所、地址。
4、自诉人财产保全:
(1)委托了律师的,除了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外,还可以口头保证。 比如:
(2)接到自诉状后,去银行转帐,如果律师不愿意立即签署保密协议,那么就只能按照保密协议上面的内容去处理,并且这个时候律师会收取相应的手续费。
(3)接到起诉状后,先跟律师沟通好再进入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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