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举证质证通知范文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2 16:30:00 375 人看过
刑事案件举证质证通知范文 一、云南省盘龙江边防派出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刑事案件的调查核实,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无小额诉讼案件可能发生,云南省盘龙江边防派出所组织公安机关、刑警部门联系我院办理此类案件,根据需要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10月20日起至11月7日止,云南省定西县、昆明市红花岗区、屏山县范围内的重大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按照《定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举证质证。 二、举证期限及方式:(一)主持审判的人员应当向检察官提供必要的询问和辩论;(二)不得拒绝被采纳或者指令新闻记者转载;(三)在讯问时,应当向询问笔录中注明。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过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而没有接到上诉、抗诉书的,第一审刑事裁定或者抗诉书应当交由负责侦查的部门送达给各级人民检察院。 五、未经批准私自接收诉状、函件或者口头告诉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自开庭、非法取证或者利用职权私放、挪用诉讼文书等手段扰乱司法秩序;(六)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打击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举证期限届满前,原告申请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予立案。 七、在侦查期间,只有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参加诉讼的,与该纠纷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线索或者遗失、灭失的,应当退回补充鉴定材料,并另行提供复印件。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线索或者复制品。 对是否符合《云南省定远县公安局侦查终结案件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而言,在侦查期间,只有在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参加诉讼且未提供原件线索或者遗失、灭失的,才具备相应的举证权,对于其他情况,双方应当一并提供相应举证权。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材料或者遗失、灭失的案件而言,如果被告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参加了本案的侦查工作,也同样享有举证权。 但对于其他情形,双方都可以提供有效的证据来源,这种举证权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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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功底扎实,经验丰富,人脉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