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8 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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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被告上诉原告律师费
1、被告提出上诉的,由被告预交;被告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在收到上诉状后,认为依据该条规定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可以按照当地的标准代为申请费用交纳;如果是由于工作关系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的,由本人向上级法院交纳。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二、民事诉讼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陈述案件事实的基本事实及其处理意见,应说明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据的复印件、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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