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琳 律师|时间:2022-03-23|125人看过
工伤保险赔偿之后,还能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吗?
律师解答:
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投保了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发生工伤的,主要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保险基金赔付范围以外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用人单位未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具体的工伤赔偿项目、赔付标准以及责任主体详见下表:
工伤赔偿项目明细表单位支付部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北京事故类型赔偿项目工资基数或计算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10%,抚恤金总和≤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因公致残医疗费用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凭票据据实结算100%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北京目前标准为30元/天*住院天数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据实结算100%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实行定额包干与定额标准内凭票据据实结算相结合的方式。
原则上应乘坐普通交通工具,情况特殊需报请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住宿费上限150元/天,伙食费定额50元/天评残后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辅助器具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凭票据据实结算10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份)272523211816131197劳动能力鉴定费凭票据据实结算10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统筹地职工平均工资无18151296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统筹地职工平均工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无18151296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85%80%75%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保。
医疗费用自费药品及自费项目凭票据据实结算100%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本人工资不超过24个月评残前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的工资经医院开具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如未护理按照当地护工的工资支付,一般不超过24个月特殊情形因公外出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本人工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本人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TIPS:
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时效: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
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未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
《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办法》京人社工发【2011】377号;
《北京市工伤职工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1】381号)。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