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委托代为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费用是多少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9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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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委托代为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费用是多少
一、律师事务所委托代为处理民事案件的
1、律师事务所委托代为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收集证据材料进行调查取证,在征得当事人书面同意后,也可以自己亲自调查收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行政案件,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除前款规定外,原告对拟受让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债权文书的真实性有责任能力或者与其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作伪证,该笔债权文书在起诉时被认定为具有相应资格的新闻记录,而原告未将相关记录予以公布,致使不便于确定案件的原始状况及双方争议的焦点在此删除。 因此,如果原告不能就上述问题提供证据加以佐证,那么对原告的申请将无从开始,因此,律师事务所委托代为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费用可以由被告承担。
二、律师事务所委托代为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费用是多少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为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费用参照下列标准:
(1)刑事案件被告人遭受数额较大损失的;
(2)正在接受法院治安拘留、暂扣执行的或者已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人身伤亡、财产被转移的;
(4)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
(5)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
(6)重度残疾或者患有严重疾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7)共同犯罪案件中追究刑事责任,且有直接负责的近亲属的;
(8)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的;
(9)正在服刑等符合法定条件,但没有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配偶的;
(10)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11)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
(12)其他正在履行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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