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有哪些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3 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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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有哪些
一、去哪里找专业的律师
(一)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1.接受自诉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
2.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3.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4.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5.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民事诉讼辩护与代理
1.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
(1)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2)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监护人、指定承认和放弃遗产的亲属、朋友的授权代为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4)在侦查阶段受到伤害后自行恢复生活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5)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以其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可以视为被告人的近亲属。
2.被代理人的近亲属的补充:
(1)被代理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对于已经死亡或正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因为这种人的继承将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所以应由被代理人作为近亲属进行诉讼。
(2)被代理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等。
(三)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有哪些
1.接受自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除担任本人辩护之外,还必须出庭;
2.接受委托,代替自诉人出庭;
3.接受调查笔录,向被代理人宣读;
4.接受审判长的主持下,办理案件;
5.接受委托,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6.接受委托,提交执行依据;
7.参与调解、谈判、代为申诉;
8.接受法院的审判管辖;
9.接受委托,代为申请撤回起诉或上诉;
10.接受委托,参加调解、谈判、代为申报执行;
11.接受委托,代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决定财产保全、责令提供担保;
12.接受委托,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13.接受委托,参加调解,提供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
14.接受委托,提供有关协助;
15.按时参加案件处理;
16.接受委托,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或者收集、转交诉讼材料函,并保守在诉讼中的秘密;
17.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8.接受委托,参加调解、谈判、代为申诉;
19.接受委托,参加调解、调解、仲裁活动。
(四)民事诉讼代理
1.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担任代理人的,除担任本人所在区、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以外,还必须经过本市各级检察院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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