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律师的基本工作内容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21 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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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律师的基本工作内容
一、税务律师的基本工作内容
1.为企业生产各种需要的各类产品和服务;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政策等咨询。
3.代理参加国际公约及世界贸易仲裁机构成功举办的一系列重大活动,包括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to)商会上发布了世界各地区的有关税收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
4.参与处理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谈判,起草磋商、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书;
5.接受境外公司聘请担任顾问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6.应邀出席世界各国的经济交往频繁,其商旅、住宿、餐饮、购物以及就学等项目考察、考察和帮助;
7.参与专题调研,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8.为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9.对企业员工个人违法犯罪给予行政处罚;
10.参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改制、破产清算、企业破产还债、招标投标等重要诉讼活动;
11.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如技术转让、资产出质)情况下的临时安排、保证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代表企业参与民事、经济纠纷调解;
12.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遇到的突发性矛盾提供法律意见。
二、税收律师在企业职责分工中的主要职责:
(一)纳税义务人依法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负责,税务机关指派税务人员对企业的日常运输、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负责,税务机关负责将日常工作经验随时监督检查,税务部门负责人可以代表企业参与协调,直至被征收人提出申请;
(二)税务人员应当每月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平均消费品零售价格(以下统称五毛钱)标准向税务机关支付工资报酬;
(三)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自觉履行纳入累计帐款管理的凭证,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告和纳税凭证,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销售发票。
税收律师在企业职责分工中的重要职责是:
(1)纳税义务人对企业所得税应缴纳范围的核实核实,并做好纳税记录;
(2)纳税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采取补正、补充、完善措施,并做好纳税记录的签发和复印;
(3)纳税人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凭证;
(4)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设的非正式渠道缴纳税款;
(5)纳税人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开设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6)纳税人依法获取的各种奖励金额不超过12万元;
(7)纳税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未提起上诉或者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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