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多个法院具有管辖权该怎么办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4 0:00:00
13 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案件的审理出现了两个以上的法院具有管辖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哪个法院进行立案审理呢?这是在刑事案件诉讼中很关键的一定,需要大家做详细的了解。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诉多个法院具有管辖权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综合上述的规定,刑事诉讼中两个管辖法院跨省,发生管辖争议,应当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例如,两个不同省的县级人民法院发生管辖权争议,应当由县级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各自市级中级人民法院,然后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各自省高级人民法院,再由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所以,最后应当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因此,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就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来进行处理。可以由最初的受理法院进行审判,当然也可以进行移交到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大家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