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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不服刑事判决中的财产执行

发布者:刘品 律师|时间:2021-01-26|261人看过

经常遇到刑事裁判涉及财产部分执行的问题,总体总结一下:

1.涉案财产案外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或复议,如果确有问题,原审法院可以通过裁定方式纠正;如果涉及到原刑案的实体认定问题,是裁定解决不了的,得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再审申诉。

2.案外人走不了执行异议之诉,也就是没法另行起诉。

当然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 ,因为刑附民本身是民事诉讼。

3.刑案被告人当事人对财产执行有异议的,是不能提执行异议,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申诉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或被害人认为刑事裁判中对涉案财物是否属于赃款赃物认定错误或者应予认定而未认定,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可以通过裁定补正的,执行机构应当将异议材料移送刑事审判部门处理;无法通过裁定补正的,应当告知异议人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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