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鉴定书的真伪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4 0:00:00 13 人看过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鉴定结果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而鉴定结果要成为证据,法院会对鉴定结果的真实性,证据效力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才能成为证据,那么如何审查鉴定书的真伪?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怎样审查鉴定书的真伪

在诉讼中,常常遇到需要委托鉴定机关鉴定的情况,律师或者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以此来确认鉴定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如果一份鉴定书上述内容不全,那么这份鉴定书肯定存在瑕疵,不能以此鉴定书作为定案的依据。

二、如何审查鉴定人的鉴定资格

1、鉴定人是否进行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1)法医类鉴定;

(2)物证类鉴定;

(3)声像资料鉴定;

(4)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根据这一规定,从事上述四类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必须进行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后方可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这是对鉴定人登记管理的总的规定,公安、司法机关根据这一规定又制定了具体的规定: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鉴定人,是指依法取得鉴定人资格并被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聘任,从事法医类、痕迹检验、理化检验、文件检验、声像资料检验、电子物证检验、心理测试和警犬鉴别等检验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人,经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鉴定工作。

《人民检察院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鉴定人,是指依法取得鉴定人资格,在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中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会计鉴定以及心理测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鉴定人经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人民检察院鉴定人资格证书》,方可进行鉴定工作。

如果鉴定人没有相关鉴定资格而作出鉴定结论的,那么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就不能被作为定案的依据。

2、鉴定人是否存在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的规定,下列四类人员不能作为鉴定人: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是从事鉴定的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是担任过本案的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凡是鉴定人存在回避情形而没有依法回避的,那么由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就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取得《人民检察院鉴定人资格证书》,方可进行鉴定工作。如果鉴定人没有相关鉴定资格而作出鉴定结论的,那么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就不能被作为定案的依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怎样审查鉴定书的真伪”问题进行的解答,律师或者当事人可以通过审查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委托鉴定的材料;鉴定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鉴定书的真伪。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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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响林,湖南大学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湖南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楚信律所刑事辩护团队骨干成员、知识产权团队发起人、交通频道特邀点评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纠纷。执业以来,已承办各类案件数百起,多年的执业经历已积累了丰厚的文字组织及法律理论功底,临场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诉讼中,无论大小案件,都会认真细致对待,每次代理案件与出庭辩护时,都会沉着冷静、随机应变,不会疏忽任何一个对案件发展有利的细节。在发表辩护和代理意见时,从不哗众取宠,无论将来法官在判决中是否采纳他的意见,都会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理论,将涉案的法理和证据陈述到位,不留任何疏漏。这种执业理念和办案心态,多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和法官肯定。曾先后担任王某、唐某贩卖毒品案件的代理人,成功地使二人由死刑改判为死缓;民事方面,成功代理上百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使受害者都获得比较理想的赔偿金额;在知识产权方面更有独到之处,担任湖南某知名企业商标侵权责任案的代理人,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律师执业证:14305201510794167 手机:18692958743 13873927513 QQ:809749574 办公电话:07395325024 执业感言:怀仁爱之心,尽服务之责,扬正义之剑,维弱者之权。工作作风:一诺千金、诚信为本、雷厉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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