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6/7 0:00:00 16 人看过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情形;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形;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情形;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情形;法律其他规定。关于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分别有下列几种: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情形;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形;

(3)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情形;

(4)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情形;

(5)法律其他规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二、租房合同应当明确什么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

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除了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这些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外,当然,其他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就取决于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当中的约定了。如果承租人从始至终都特别尊重房东,也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提前解约就意味着违约。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新婚姻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容有哪些
办理遗嘱公证注意的事项有什么
特邀律师:
罗小云律师

罗小云律师简介: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2011年3月被隆回县人民政府、隆回县委评为“二0一0年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3月被隆回县司法局评为“二0一二年度优秀律师”;2016年3月被隆回县司法局评为“二0一五年度优秀律师”;1977年8月生,邵阳市隆回县人。2001年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2006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2007年取得司法部A级法律职业资格。专职从事律师工作13年以上:具有扎实、精深的专业功底,独特的办案思路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处理各种专业法律事务;更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具有很强的案件实务操作能力,工作作风严谨务实,多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本律师工作理念:不畏权势,仗义执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民事侵权、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纠纷等相关诉讼业务,微信手机号:15115955866。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被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08—2011年度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邵阳市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邵阳市2017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隆回县2017年、2018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

  • 房屋租赁合同哪些情形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哪些情形无效

    2022-06-0917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哪些情形无效,合同主体不适格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未经同意擅自转租的。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哪些情形无效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租赁合同的风险应该由承租人全部负担吗

    租赁合同的风险应该由承租人全部负担吗

    2022-05-3139人看过

    租赁合同的风险不应该由承租人全部负担。因不可归责与任何人的原因与出租人的原因导致的风险,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的风险,承租人应当承担责任。关于租赁合同的风险是否应该由承租人全部负担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出租房屋无合同房租如何收取

    出租房屋无合同房租如何收取

    2022-06-019人看过

    出租房屋无合同房租应按照租赁双方口头约定的时间与方式收取。口头约定不明确且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关于出租房屋无合同房租如何收取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22-06-0715人看过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情形;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形;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情形;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情形;法律其他规定。关于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租赁合同可以签30年吗

    租赁合同可以签30年吗

    2022-06-1018人看过

    租赁合同不可以签30年。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但是当事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续租的时间最长也不能超过二十年。关于租赁合同是否可以签30年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