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遗失物公告期限是多长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 0:00:00 10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时,要将物品返还给遗失者,如果找不到遗失者的,应该交给公安机关,那么民法典规定的遗失物公告期限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规定的遗失物公告期限是多长(有效期限截止:2022年12月31日)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而公告的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二、什么叫做遗失物

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

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因此,占有的物品偶然进入他人地内、建筑物内,均不能构成遗失物。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并且占有丧失必须具有确定性。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

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法学广义上的遗失物包括同性质、同特征的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公民制止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时,对犯罪行为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如果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就构成正当防卫。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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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磊,湖南人和人(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退伍军人,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将理论知识、个人阅历与实践相结合,办理了大量的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案件,并担任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国企邵东智能制造研究院的法律顾问。在工作中,本人能够为客户进行周密的诉讼策划,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蔼耐心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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