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运输合同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4 0:00:00 13 人看过
对于长途货物的运输,如果有水路的,可以考虑水运。因为海上运输比一般的运输便宜,并且稳定。如果发生纠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决。那么,海上运输合同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海上运输合同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在运输合同中,不论是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还是联合运输合同的纠纷,因此而提出的诉讼,一般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诸多形式的运输中,有两个运输方式而成立的合同是例外。其一,如果是海上运输而产生的纠纷,应当由海事法院管辖;其二,如果是铁路运输合同的纠纷以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应当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由承运人与托运人磋商订立,订立的过程也分为要约和承诺。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发出要约的可能是承运人,也可能是托运人。承运人发出要约称为揽货,托运人发出要约则称为租船定舱。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但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后,可能因法定或当事人约定而解除。海商法规定了以下三种合同解除的情况:

1.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约定运费的一半;货物已经装船的,并应当负担装货、卸货和其他与此有关的费用

2.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费已经支付的,承运人应当将运费退还给托运人;货物已经装船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装卸费用;已经签发提单的,托运人应当将提单退还承运人。

3.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已经履行合同。

船长决定将货物卸载的,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并考虑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利益。

(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由承运人与托运人磋商订立,订立的过程也分为要约和承诺。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发出要约的可能是承运人,也可能是托运人。承运人发出要约称为揽货,托运人发出要约则称为租船定舱。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但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

(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后,可能因法定或当事人约定而解除。海商法规定了以下三种合同解除的情况:

1.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约定运费的一半;货物已经装船的,并应当负担装货、卸货和其他与此有关的费用。

2.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费已经支付的:承运人应当将运费退还给托运人;货物已经装船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装卸费用;已经签发提单的,托运人应当将提单退回给承运人。

3.船舶开航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已经履行合同。但船长决定将货物卸载的,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并考虑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利益。

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费已经支付的:承运人应当将运费退还给托运人;货物已经装船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装卸费用;已经签发提单的,托运人应当将提单退回给承运人。

3.船舶开航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已经履行合同。但船长决定将货物卸载的,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并考虑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利益。

在运输合同中,不论是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还是联合运输合同的纠纷,因此而提出的诉讼,一般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没有的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
律师高额收费怎么办
民事诉讼申请回避制度
特邀律师:
郑贴侨律师

郑贴侨,男,1973年12月23日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专职律师.律师资格证号:A20084305211548,律师执业证号:14305201010677550。郑贴侨律师对刑事辩护、民事代理、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物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具有娴熟的服务技能,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对劳动仲裁、企业法律顾问、私人律师等非诉讼法律业务也有独到之处。本人做事脚踏实地,思路清晰,视野开阔。风格是实事求是,不浮夸。遭遇强权部门不亢不卑,能利用各种技巧与之周旋;碰到弱势群体敢于为其伸张正义!能抵制各种社会压力,往往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不满足于已取得的荣誉,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延续经典,超越经典!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工程建设房地产行政诉讼抵押担保保险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劳动工伤合同法损害赔偿债务债权离婚继承典型案例:1、邵东郑某故意伤害案;2、双清区新华路刘某阳无罪释放案;3、邵阳县黎某无罪释放,国家赔偿损失案;4、新邵县叶某无罪释放案;5、新邵县吕尚得和第一人民医院肠梗阻医疗纠纷案;6、李某琪和中学医院麻醉剂超量获赔近130万元医疗案;7、唐某和正骨医院“右侧Ganz髋臼周围截骨术”医疗纠纷案,医生超资质手术;8、邵东国税局刘某诉邵阳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案;9、代理隆回县工商街煤气爆炸案;10、代理盛源公司起诉隆回县公安局、隆回县安监局案;11、参入邵阳县涉黑案辩护;12、参入隆回县涉黑案辩护;13、参入邵东县涉黑案辩护;14、参入邵阳市小红包姚志宏案;15、绥宁县关峡杀人案;16、新邵人民医院石某亲属工伤认定案,最终认定工伤;17、代理吕某40公斤贩卖冰毒案,最终判处死缓;17、戴某租借工业界派出所出租房制毒案;18、李某良贩卖近100公斤毒品案;19、邵阳县五峰铺吕某当场收缴50公斤毒品案;20、代理公安部督办邵阳肉食品有毒案件姚某、刘某,判处缓刑,收缴肉品全部返还;21、洞口陈某诉中国路桥总公司,省高院发挥重审三次,时间长达十年,最终获胜;

  • 公路物流运输合同范本

    公路物流运输合同范本

    154人看过

    签订公路运输合同,是为了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所要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托运方和承运方签订公路运输合同能够在意外发生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公路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班轮运输的特点

    班轮运输的特点

    2022-01-0412人看过

    小编1、班轮运输(linershipping) 所谓班轮(liner)是指按照预定的时间,在固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港口顺序,经常地从事航线上各港口间的往返载货的船舶

  • 论海上货物运输损害赔偿范围——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五条的立法

    论海上货物运输损害赔偿范围——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五条的立法

    2022-01-0412人看过

    论文提要:海上货物运输中对货物损害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一直是海商法学理论界关注的焦点。虽然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五条对海上货物运输损害赔偿范围进行了成文规定,但该规定在实践中却因与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存在出入,而产生了一系

  • 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怎么分

    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怎么分

    2022-01-0412人看过

    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怎么分的问题。那么很多人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有关内容,并且其中含有怎样的法律知识。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

  • 对货运事故如何处理

    对货运事故如何处理

    2022-01-0413人看过

    【运输合同知识】货运事故处理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七十四条货运事故是指承运责任期内发生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误期。货运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