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实施代履行的监督主体包括哪些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4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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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正减少不良现象的存在,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人身财产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和制度来进行调整和规范,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就是题中之义。法律咨询:行政机关实施代履行的监督主体是谁?律师回答:作出代履行决定的行政机关,
法律咨询:
行政机关实施代履行的监督主体是谁?
律师回答:
作出代履行决定的行政机关,因为可能是第三人代履行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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