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律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6 7:50:00 375 人看过
房屋拆迁律师 一、房屋拆迁律师 1、律师收费方式,各地的具体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律师事务所在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规定和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中约定为双方共同利益安排其他解决争议的诉讼代理人;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以下协议: (1)违反本法规定的民事诉讼代理人的内容或者行为; (2)侵害委托权利或者义务; (3)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的事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三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城市房屋拆迁怎么估价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 1、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2、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3、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实施房屋拆迁评估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做好房屋拆迁估价工作。 三、遇到房屋拆迁问题怎么办?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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