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4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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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的内容是什么
(一)律师见证的内容
1、接受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或者其他人的委托,担任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见证人。
2、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等。
3、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发生纠纷后继续与委托代理人进行协商;接受委托,起草有关委托合同、规章或者法律文书,履行通知、协助、保密协议等义务,为聘请方担任法律顾问提供帮助;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或者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或者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承办法律事务,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或者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或者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接受委托,代理诉讼;接受委托,不涉及第三人利益,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关系复杂、影响重大的除外;接受委托,可能影响公正决策和执行的其它情形。
4.审查并在15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律师见证。
5.见证律师在对相应的法律文书做出说明后,签署委托见证意见,制作笔录。
6.见证律师根据见证事项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上报的各种材料,进行严格要求,尽量缩短见证期限。
7.对于符合见证条件的律师,在见证期满前,应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见证费用,以便随时获得见证服务。
8.见证律师在收到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后,应认真查阅律师事务所档案资料,了解律师事务所的开户银行、财产代管合同、支付宝账户、网络贷款催收记录等。
9.见证律师还应审核被采取强制性见证措施的合法性,如律师因故不能亲临现场而没有使用本单位的会客区域等。
10.见证律师应向委托人宣读《委托见证合同》、《授权委托书》,告知委托人该委托的事项,并阐明委托见证的权利、义务。
11.律师接待过去已经确定的见证事项或无须再次传唤委托人进行见证的具体事项,应当告知委托人在新的合同成立之后的20年内另行主张权利或者返还相应的费用。
12.律师接待来访者超过2/3时,应停止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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